索 引 号: | 01294851X/2025-17098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法律服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所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2月22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宁召开。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及会员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五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及修订后的协会章程,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成员17名、监事1名。随后召开的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准确把握发展空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找准定位、树立信心,立足基层、凸显特色,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通过参与诉讼、担任法律顾问、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治体检”服务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三是要强化引领聚合作用。行业协会要发挥好“娘家”作用,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以自律监管为重点,依法依章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权益等职责,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四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扣社会治理需求,充分发挥“触角灵敏、响应迅速、服务直达”的行业优势,在矛盾化解、权益维护等领域交出亮眼成绩单:累计为人民群众代理诉讼案件1.3万余件,办理非诉讼事务5000余件,调处矛盾纠纷2000余件,通过精准化、接地气的法律服务,持续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