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坚持和完善政府统管、部门负责、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起草质量,确保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将起草部门的责任压实摆在首位。夯实起草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起草单位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起草力量,做到任务、人员、时间、经费四落实,把好立法项目起草质量关,将立法文本质量和立法工作保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召开年度立法工作部署推进会,将立法工作程序细化8个阶段25项具体流程,明确每个流程的工作重点、时序进度和具体要求。
将法制机构的审核协调挺在前端。立法过程本身就是研究问题、协调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市司法局在“关口前移”压实起草单位协调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居中协调的作用。对立法中部门间“利益博弈”和“责任推诿”、管理界限交叉模糊等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三定”,结合现实管理需求充分协调,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部门主动担责、协同配合,避免出现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既得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如,《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先后召集相关部门召开3次协调会,厘清了部门职责、强化了监督检查、实现了信息共享。在《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过程中,市司法局强化合法性和重大合理性审核,对缺乏上位法依据、违反市场规律的制度设计和相关条款坚决予以删改。
将专家人才的智力支持作为外脑。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每件立法项目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学及行业专家、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论证。针对每件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前梳理专家论证提纲,引导专家对合法性、操作性、可行性等问题开展重点论证。如,2022年修订《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立法过程中,专门对立法出台时机、促进生育政策以及独生子女政策延续衔接等进行专项论证。积极拓展委托第三方专家起草,立法项目中半数以上立法如《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南京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办法》等均委托高校法学专家、律师团队等起草。同时,市人大、市司法局加强与市律师协会行政立法专项委员会的指导和交流,有效推进律师团队立法专业和能力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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