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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命名2个“枫桥式司法所”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7:3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3月4日,江宁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的通知》,命名湖熟司法所、麒麟司法所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在创建过程中总结调解经验,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湖熟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践中探索出“门诊--会诊--急诊”的“三诊疗”工作法,麒麟司法所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一”个中心,对接物管、妇联、信访、社区、网格“五”个重点条口,联动“N”个调解工作室和志愿组织力量,形成“1+5+N”调解模式。

近年来,江宁区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抓重点、破难点、呈亮点,把司法所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的示范窗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实战平台、基层法治建设的沟通桥梁,推动司法所工作整体跃升。全区20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3家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12家司法所被命名为南京市“五星级司法所”,大中型司法所占比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