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法治日报》报道了江宁区近年来在基层法治审核工作方面的尝试和探索。江宁区司法局聚焦“体系化建设、标准化运作、精细化服务”,全力推动法治审核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2025年以来,全区各街道累计开展基层法治审核5000余件。
一是制度清单划边界,专业力量沉到底。持续健全法治审核制度体系,区级层面出台政府议事决策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意见、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必审范围;10个街道均制定法治审核事项目录,村(社区)依托法律顾问围绕村规民约、集体资产处置开展日常审核。配强一线力量,各街道统一由司法所承担审核职能,配备审核人员17名,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其中9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激活外部智库,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10个街道共聘请法律顾问47名、参与审核公职律师7名,并围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主题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队伍实操能力。
二是三步闭环定标准,分类施策提效能。流程再造推行“三步法”:第一步形式初审,核查送审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严把“入口关”;第二步实质精审,聚焦决策主体、法定权限、内容依据、执行程序,全面核查合法性合理性,筑牢“核心关”;第三步结果终审,出具审核结论、风险提示及整改建议,健全“回溯关”。建立分类审核机制,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履职答复、信访事项等不同类型,对应差异化审查重点和步骤,提升审核针对性。推动审核向基层治理“末梢”延伸,2025年以来审核村规民约近50件。同时针对高频高风险事项靶向出台专项执法与审核指引,统一关键环节审核标准与执法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同错不同罚”。
三是风险预警防未病,服务发展护民生。坚持预警在前,变“事后救火”为“事前防火”,在应急消险等工程中提前介入,系统审查房屋安全监督全链条执法程序及关键证据,制定行政强制指引,督促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权力运行,定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月月谈”活动,推动基层决策者和执行者从“被动接受审核”转向“主动崇尚法治”。服务民生发展,将法治审核与集体权益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在涉农合作项目合同审核中,重点把关收益分配、就业保障等关键条款,对约定不明、保障不足的内容及时提出完善意见,从合同源头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审核之力”守护“群众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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