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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51X/2021-00871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1-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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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疫情防控大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推动召开3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研究重大法治事项。做好法治南京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印发《法治南京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办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推动出台全市依法防控疫情“十项措施”。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责与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督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察。

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梳理整改28项典型问题。完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公众环境权益保障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开展全市土地房屋征收执法司法调研工作,形成专项报告。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荣获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是唯一的副省级省会城市。

三、立法质效不断提升。高质量完成《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调研,完成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修订)》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废止3部政府规章的审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审查论证修改。在民法典、自贸区、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8次政府规章专项清理。

四、依法行政持续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检验评价和督促通报。加快推进处罚权相对集中,开展街镇综合执法。维护行政执法基本信息2.3万余条,组织6期867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683件。完成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法律顾问全年履职279次。制定《南京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审查合同86件。办理市政府涉法事务122件,提供法律意见187份,办理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2件。共审查各类文件395件,清理22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市242个部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五、复议应诉质量不断提高。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报力度,督促落实出庭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观摩法庭庭审,调度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与市法院、江北新区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04件,办结市级行政复议案件493件,系统内复议案件41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上升至87%,行政诉讼败诉率下降至7.6%。积极推进公开听证、阳光听证,复议案件听证率达75%,综合纠错率达33%。

六、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全市调解纠纷15.5万件,成功调解医患纠纷789件,市级部门办理行政调解3.3万余件。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市、区两级全部建成非诉讼服务中心,各区法院、信访局分中心基本建成。实施调解员等级管理,评选最美人民调解员。完成人民监督员的年度考核,120名人民监督员履职594次。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指导各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全市共有2380名人民陪审员。试点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取消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参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治理,开展执法监督、案件评查、业务培训和联合执法。

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开展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全省试点,12个板块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分中心全部建成,16个国家和省级园区实现全进驻,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登,服务产品获奖数居全省首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60件,12348热线接听9.5万人次,满意率达99%,处理12345工单671件,满意率96%。推动成立国际商事调解、金陵民商事调解等中心,律师远程会见中心获省法治创新奖,刘旸副省长视察并肯定。法律服务人员数量接近万人,业务收入突破40亿元。万人律师数10.2人,律师行业收入同比增长7.6%。在全省率先建立远程办理公证平台,办理4000余件公证。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教育,4家机构纳入公益诉讼备选名录。完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换届,规范执业活动。圆满完成1.2万人参考的全省最大规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成各类审批事项5064件。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机关应诉质量需要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平衡,市政府负责人出庭率高于区政府,市级部门负责人出庭率高于区级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其部门出庭率处于低位,部分区政府出庭率低于50%。负责人出庭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不能充分利用庭审与相对人积极沟通、化解行政争议,从而使负责人出庭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二是基层法治力量仍显不足。机构改革后,市、区两级通过“合并”组建新的司法行政部门,职责要求与人员业务能力相匹配。但基层司法所仅在职能上有所增加,人员并没有得到补充加强,加剧了基层“事多人少”的状态。随着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所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三是公证行业受外部影响较大。受疫情影响,涉外公证业务大面积停摆,公证业务量和收费数据大幅下滑。另外,全市公证机构发展不平衡,个别区属公证处整体能力较弱,人才流失严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立足“美丽古都,创新名城”建设,扛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能力。在规划引领、制度设计、督促推进上下功夫。制定和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活动成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监测重要指标,探索督察、政治巡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形成南京品牌。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核、集体讨论等工作程序,推行目录公开制度。法治建设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二是加大依法行政的推进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专题培训。构建党委领导、社会参与的政府立法格局,有序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公众意见采纳反馈等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监督效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证件。推进基层综合执法,年内完成市区两级市场、生态、文化、交通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府院联动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90%。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第三方评价机制,动态调整文件制定主体资格,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查询。三是提高中心工作的保障水平。绷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之弦,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强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重点保障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深入开展“德法涵养文明”专项行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垃圾分类、污染防治,完善乡规民约、社会公约等“软法”。探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监测,公布年度报告、典型案例,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落实《南京市都市圈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强化南京法律服务业首位度。以优质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建设,增设海外法律服务机构。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效。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硬件提档升级,推行全业务、全时空式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围绕民生领域梳理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提供法律援助1.3万件。进一步利用区块链技术做好新型公证服务产品的研发,在全市部署公证远程视频办证系统,让群众解决需求更快速便捷。五是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的改革发展。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围绕基础保障、横向衔接、上下联动等环节,从政策、制度、机制等层面,构建权威高效的运行体系。深化行政诉讼法援试点,预防矛盾外溢激化。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监管,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完善执业风险防范、调查核实等制度。深化律师调解工作,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发挥自贸片区政策优势,推动法治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律师服务资源,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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