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51X/2022-04800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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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出台法治南京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起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办法,建立法治观察员制度,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二、立法供给质量持续领先。坚持依法立法,完成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电梯安全、流动人口服务等9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数量居全省前列。坚持民主立法,所有项目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意见采纳情况,组织专家论证会、协调会、听证会60余场。坚持科学立法,《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为全省首部市级立法。
三、法律智囊作用发挥明显。高效开展前置审核,审查375个政策文件,参与市政府130个议题审议,提供700多条意见,对16件防控文件进行把关。深度参与法律事务,审查政府合同30件、专项合同25件,出具法律意见247份。全力辅助重大决策,研究机场疫情防控机制,技工院校规范化建设研究成果成为全国人大建议。
四、执法协调监督不断规范。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级共开展88项证明事项,办理证明事项2万余件。组织各区和各执法单位就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日常巡查等进行了自查自纠、抽查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有温度的执法”,制定涉企免罚轻罚事项557条。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审核723个行政执法主体,组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300人次。指导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推行“三项制度”、规范处罚文书,11个区通过第一批街镇赋权清单。
五、矛盾纠纷化解稳步推进。全年化解矛盾突破16万件,2个司法所、2名司法所长分别获得全国模范称号。市级办结行政调解案件5万件,办理复议案件600件、市政府为被告案件255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全面实现了行政复议事权向市区两级政府集中转移。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14名戒毒民警参与矫正工作,建成8个社区矫正基地,12个过渡性临时安置基地。
六、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三台融合”,12348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双号并行。增设法律援助站点,开展行政诉讼援助试点,援助标准调至家庭人均月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万件。办理律师诉讼15.3万件,出具鉴定文书1.8万份。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17万件,市属公证处业务量同比增长14.8%。打造法律服务产业园区,经验在全省推广。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机构改革后新增的基层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需求还不相匹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法治需求研判能力、社会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普法队伍结构需要优化。社区矫正力量还须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人数逐年上升,执法力量不足的地区容易形成监管漏洞。
2022年,我市将以实施《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主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将狠抓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和推动自身发展两大任务,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尽快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出庭率、降低败诉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精细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街镇综合执法。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两法衔接”工作,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应用。二是围绕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质量。积极梳理市委、市政府各类文件中的立法要求,总结各类建议提案中的立法需求,收集基层联系点和民意直通车的立法建议,主动与相关起草部门沟通协调,逐步从部门申报转变为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立项,着力围绕“小、快、灵”项目、重点领域和民生需求精准立法。在专家论证程序中,增加相关实务和文字领域的专家比重,确保所有规章项目实现信息化运作,所有规范性文件实现电子报备。三是围绕社会法律需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范顾问派单、意见反馈和考核评价,提高法律顾问与政府工作的“契合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部署公证远程视频办证系统,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对接机制,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四是围绕平安南京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广司法助理制度,优化纠纷化解组织,完善“1+6”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模式。依托“苏解纷”智能平台,加强非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公调对接升级版。提升社区矫正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化建设水平。推动修改《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促进更多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在健全机制、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建强队伍等方面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