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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51X/2025-44870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7-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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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4年11月29日公告(第13号)和2025年6月30日公告(第6号)及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选择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在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时选择南京市为申请地。

南京市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不办理因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选择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5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的指定受理时间内,按网上预约到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等事宜。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2025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及以前的,应及时补办新证或提供临时身份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现场核验上述申请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或申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条件的,不出具受理单)。

特别提示:审核现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司法局官网(sfj.nanjing.gov.cn)的通知公告。

四、现场受理地点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受理地点: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玄武区珠江路48号新月大厦8楼)。

(二)受理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时,需同时在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网上预约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应在该受理时间内)。

(三)申请人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请密切关注南京市司法局发布的通知公告、短信提醒、电话告知等,及时掌握相关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期间,申请人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按预约时间有序进入受理地点依次办理。

(四)申请材料中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补正材料,主要是指申请人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上查询不到的、或查询后不能判别的,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的查询结果、认证报告等。申请人可自助登录“学信网”等教育部相关网站查询核实本人学历、学位及认证报告等,参考网址如下,学历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学位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wcx/lscx/query.do,学历认证报告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学位认证报告查询: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

(五)关于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项或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向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南京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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