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51X/2026-30377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政策解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6-05-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公布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涉企行政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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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公布
2026年5月12日5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总结固化成果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顺工作机制。明确涉企行政检查范畴分类,设立市,区两级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中心,统筹计划制定,争议协调及诉求处理。严格检查主体资格管理,实行检查计划备案,杜绝第三方违规检查。创新检查方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分级分类监管,运用非现场手段,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依托"扫码入企"实现全程监督,建立政企双向预约指导机制,创新开展执法经济影响评估,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强化保障监督。依托全市统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明确跨部门检查标准冲突协调及异议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由执法中心闭环督办整改。今年一季度,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总数同比压降34.55%。
相关文件:https://sfj.nanjing.gov.cn/njssfj/202605/t20260520_5843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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