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协同立法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7: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区域协同立法是顺应新时代以中心城市为核心,驱动城市群、都市圈协同发展趋势的全新课题,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框架内,不改变行政格局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有效约束各方利益、化解地方保护制度壁垒。南京都市圈是首个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跨省都市圈,因都市圈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交往密切、要素交流频繁、融合程度较高,在社会建设、产业和创新、民生保障等领域有比较迫切的协同立法需求。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协同立法已取得显著成就。2021年10月,南京、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以同期审议、同时提交、同步实施的原则,协同推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先后审议通过南京市《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及镇江市相关法规性决定,实现了典型意义的区域协同立法。2022年8月,南京又协同镇江市、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主要制度统一,各地保留地方特色”的原则,分别提交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今年,我市就制定《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协同镇江市共同开展立法工作。宁镇两地同心同向同力,互鉴互学、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好南朝陵墓时刻珍贵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