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收官之年,我市行政立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取向、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任务,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任务,行政立法工作质效始终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2025年,我市主要从科技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历史文化保护、安全发展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制度供给,共完成13件立法项目的立法审核工作,包括《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在深入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进程中,严格贯彻立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规范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将起草部门的责任压实摆在首位、将法制机构的审核协调挺在前端、将专家人才的智力支持作为外脑;丰富创新立法工作形式,综合运用“小快灵”立法、区域协同立法、系统集成立法等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具有首创价值和示范意义的立法活动。《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是在跨市轨道交通、江豚保护后,与镇江市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又一生动实践;《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是主动回应关切、顺应民意,切小题目、切准要点,实现“小块头”做好“大文章”的典型代表;《南京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是我市消防安全领域系统集成立法,“1+N”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是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关注夜间经济新引擎、深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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